Friday, December 7, 2007

市镇理事会累积基金 投资准则早已商定

早报 - 071204

● 吴淑贤

  国家发展部政务部长傅海燕说,国家发展部不是因最近的股市波动才为市镇理事会的累积基金(sinking funds)列下明确投资准则,当局早在几个月前就为此和各市理会展开广泛讨论。

  她指出,国家发展部须确保市理会的累积基金善加利用,各市理会不会使用过多款项来进行风险太高的投资。

  国家发展部列下新条例,属下16个市镇会最多只能将35%的累积基金投资在高风险的非政府证券、基金或股票上。此条例是在12月1日生效。

  傅海燕昨天出席活跃乐龄展时受访时说,一些市镇会都有相当大笔的累积基金,不让它们运用部分基金来进行投资是不明智的,因为这等于是资源的浪费。不过,要是市镇会进行风险太高的投资,也不十分恰当,因此国家发展部才推出新条例,目的是在投资与不投资间取得平衡。

  傅海燕说,她有财务管理经验,初到国家发展部时发现市理会没有明确投资框架,而信托人法令(Trustee Act)又非常广泛。她指出,各市理会有不同的投资经验,有了统一投资准则后,市理会进行投资时就有明确准则可依循。

  市理会的资金基本上是来自居民所缴交的杂费。部分资金会被纳入累积基金,应付组屋区重新粉刷、安装电线、更换电梯和水供系统等较大的周期性工程的需要。一般上,累积基金都是用来投资风险较低的政府债券及定期存款等。几年前,为了取得更高回报,一些市理会开始用累积基金来投资股票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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